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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常态下财政审计工作的重点

发布日期:2015-07-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台州市审计局 字号:[ ]


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财政审计工作面临着新课题、新任务,需要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方法,深化内容,使之更好地发挥服务国家治理、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如何做到突出重点,使财政审计更符合新常态的要求,笔者认为,主要应做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要将促进国家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以及政府职能转变作为财政审计的首选重点。

财政审计必须要立足于宏观,从基层审计机关而言,就是要注重反映在一个区域内国家的财税政策、产业政策、惠民政策以及环保政策等等在具体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否做到了维护和促进国家政令的统一和畅通。要着力强化对教育、医疗、社保、涉农等各项民生资金的审计监督,向政府及时反映审计情况及问题,提出建议,促进各项民生措施更加符合实际,进一步推动教育、医疗、就业、城乡社保等重大任务的顺利完成;要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领域的审计监督,在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治理上有效地发挥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促进完善政策和各项制度的健全落实,从而能够更好地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财政审计还要重点关注政府职能的转变,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等措施是促进法治政府与效能政府的重要手段,目前,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不合规的财政优惠奖励、补贴及招商引资税收减免政策等现象仍然存在,这些问题都是在新常态下亟待解决和完善的,同时,部门间的职责交叉分散的现象也比较突出,审计机关要在财政审计中找准这些切入点,多角度地揭示问题,客观地分析原因,有效地解决财政资金“越位”与“缺位”的问题,另外,财政审计还应当充分地关注政府信息和财政预决算的公开情况,公布财政审计工作报告、财政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以及审计调查综合报告是实现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之一。

二是要着力强化全口径预决算的审计监督。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管理与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要做好财政审计工作,必须以全口径预算的审查监督为抓手,健全统一完整的公共财政体系,关注预算的完整性,是否包含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以及债务预算五本预算,目前除公共财政预算较为完整、相对规范外,其余各预算还没有发挥真正意义上的作用,所以要定位评价各个预算的功能及作用,将所有政府性资金纳入到审计监督的范畴内,要重点针对预算编制的完整、预算收支的真实合法、追加预算的规模结构、预算执行的差异、预算支出的优化和绩效、预算管理的规范来开展审计监督,特别是支出预算管理,现阶段还存在很多问题,如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不科学、项目支出安排不规范、预留指标多、分配不透明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也是新常态下财政审计所面临的任务。

三是要切实防范影响经济安全全局的风险。

当前,财政审计应当高度地关注影响财政资金安全、生态安全、国有资产安全、资源安全等风险点,揭示与分析可能存在的突出矛盾与风险隐患,高度关注政府性债务的举借规模、使用的规范性以及效果效益,审计偿债机制与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

四是要进一步强化各级有关作风建设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将行政成本支出、“三公经费”支出、行政基建支出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内容,了解掌握“三公经费”支出的控制情况以及存在的新问题、新动向,并加以分析研究,要关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报建、建设程序履行情况以及资金来源的合法合规性,有效地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基建项目的实施;通过对财税部门的审计,审查财税部门自身的管理以及自律情况,财政监管支出以及税收成本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使财政审计在促进降低政府行政成本,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上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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