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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审计局对台州市内环路(绿心段)2017年度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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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绿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10月20日起,对你单位负责实施的台州市内环路绿心段建设项目(自 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进行跟踪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你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附件:1.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2.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台州市审计局 2017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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