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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幸福路街道新苑社区服务中心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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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9月19日至9月26日,台州市审计局对浙江省台州市对口支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幸福路街道新苑社区服务中心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阿拉尔市幸福路新苑社区服务中心项目经新疆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5年3月13日《关于阿拉尔市幸福路街道新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师市发改发〔2015〕59号)批准立项,2015年3月16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建设局《关于幸福路街道(新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师市建发〔2015〕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914平方米,地上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4114.1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518.67平方米,建筑密度30.9%,容积率0.84,绿地率30%,项目主要出入口设在希望路上。工程投资总概算为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台州援建资金,2015年4月16日,工程项目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函〔2015〕117号文件列入浙江省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地区(兵团一师)2015年度第一批项目实施计划。至2016年12月1日浙江省台州市对口援建资金1500万元全部到位。项目批准建设期为2015年。项目于2015年5月1日开工,2015年11月9日经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各方对各自的质量责任进行了检查,对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各环节进行了评价,验收各方达到一致意见 ,同意竣工。 工程主要参建单位情况:项目地质勘察单位为新疆峻特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项目监理单位为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施工单位为新疆阿拉尔新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造价结算已经阿克苏诚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并经中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复审,工程结算审定价为1112.80万元。 截止2017年8月31日未付款项有新疆阿拉尔新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质量保证金56.84万元 。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台州市援疆指挥部基本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强化施工、监理和验收管理,严格按照《台州市对口支援新疆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行资金管理 ,工程款项支出审批手续完备,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财务收支情况;该项目实际投资总额 比概算节约了14.72%。该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实现了预期的建设目标,发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结果 经审计,载止2017年8月31日,台州市对口援建资金到位1500万元,该项目投资已全部完成。核定总投资为1279.0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112.80万元,设备投资69.05万元,待摊投资97.24万元(其中勘察费3万元、设计费41万元、 可行性研究费3.10万元、监理费27.82万元、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14.99万元、招投标费4.20万元,其它待摊投资3.13万元)。形成交付使用资产价值1279.09万元,基建结余资金220.9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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