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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2015年度决算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2017-11-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台州市审计局 字号:[ ]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2016年9月12日至10月30日,台州市审计局对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2015年度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2015年,椒江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68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支出32209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909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6%;支出16924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0.4%。社会保障资金收入255274万元,支出176304万元,年末结余26025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椒江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壮大财力、深化改革、优化支出、提升服务”的工作思路组织201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努力做好“生财、聚财、用财、理财”。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在财政预算管理、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管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需在今后进一步加以规范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预算编制和预决算公开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内容不完整,支出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一是综合预算编制内容不够完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污水处理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以及部分省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编入年初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未完全纳入预算。二是预算未严格按政府收支分类要求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未编列到项,按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未编列到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按其功能分类未按规定编列到项。三是预算编制不够科学,执行结果与预算差距较大。

2.预算批复不够及时、执行不够严格。一是预算调整报批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且存在按实际执行数调整预算数现象;二是年初预算到位率低;三是部门预算调剂批复不规范。

3.预决算公开工作不到位。一是区本级财政2015年度预算调整情况未公开,未对本级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政府负债情况进行说明;部分公开的内容不够细化。二是存在部分部门预决算未公开、公开渠道不规范,多数单位预算公开时间滞后,公开的内容不够完整等问题。

(二)财政收入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 ?1.税收征管不到位。一是股权转让信息传递不及时,漏征税款100.72万元;二是少征“房土两税”15.72万元;三是土地增值税清算程序未到位,税款未及时足额征缴。

?2.非税收入征管存在的问题。一是非税收入2916.97万元未及时缴库;二是漏征新型墙体专项基金625.22万元;三是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专项基金预缴款未及时结算;四是3家执收单位收入过渡户未撤销。

(三)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和绩效性存在的问题。一是中央补助项目推进缓慢;二是低保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存在漏洞,多发低保金10.16万元;三是财政账户暂存、暂付资金未及时清理;四是财政存量资金及部门预算指标未及时清理。

(四)公款存放管理不规范。椒江区未出台国有企业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融资平台间歇资金存放管理需进一步规范。部分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存放仍存在未严格按规定操作的情况。

(五)出借财政资金未及时收回。一是为企业垫付信用贷款周转资金1600万元,未及时收回;二是出借社会保障风险统筹资金1000万元给房地产企业,未及时收回。

三、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区财政局积极组织力量落实整改,清理收回相关资金,强化区财政预算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具体整改结果由椒江区财政局自行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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