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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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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台州市审计局自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7月1日,对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以下简称“市海洋与渔业局”)及其下属单位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市海洋与渔业局是主管海洋综合管理与渔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共有5个内设职能处室,5个下属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预决算报表资料显示,2015年度,市海洋与渔业局及下属单位收入预算625万元,实际完成740.41万元,收入预算执行率118.47%;支出预算11765.54万元,实际支出9390.67万元,支出预算执行率79.82%;专款拨入1486.92万元,实际支出1120.75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支出213.73万元),当年资金实际执行率61.00%。截至2015年底各项资金结余3337.9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海洋与渔业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5年度预算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尚好,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但还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财政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等问题,需进一步改正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 1.2家下属单位有渔政罚没收入共计154.15万元,未编制相应的收入预算。 2. 市海洋与渔业局及下属单位未将上年结余资金367.12万元纳入当年预算编制。 (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合理 1. 市海洋与渔业局对上年度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项目支出,在编制2015年项目预算时未进行适当调减。 2. 下属单位未合理测算支出需求,导致个别项目资金结余过大。 3. 下属单位的个别项目支出未编制预算。 (三)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 1.市海洋与渔业局及下属单位的年中采购预算追加数为年初预算数的24.17倍。 2. 市海洋与渔业局及下属单位实际完成的采购额为经确认采购预算的37.63%。 (四)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 市海洋与渔业局及下属单位2015年共安排预算支出项目33个,其中7个项目的预算支出执行率低于70%。 (五)专款支出执行率较低,未能有效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市海洋与渔业局及下属单位2015年的专款当年资金执行率为61.00%,其中2家下属单位当年资金零支出,3家下属单位的当年资金执行率分别为2.34%、21.41%、35.96%。 (六)挤占专项经费126.37万元 市海洋与渔业局及下属单位2015年在专项经费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费用共计126.37万元。 (七)财政结余资金1016.02万元未按规定及时清理 剔除2016年已使用和计划使用的资金,市海洋与渔业局及下属单位2015年末尚有财政结余资金共计1016.02万元,未及时清理上缴台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八)利息收入30.59万元未上缴财政 截至2015年底,市海洋与渔业局及下属单位基本户存款利息收入30.59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九)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截至2015年底,市海洋与渔业局及下属单位挂账3年及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分别为362.99万元(含由财政统一集中管理的结余资金281.5万元)、462.06万元,分别占年末挂账金额的96.60%、71.12%。 三、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海洋与渔业局高度重视,已采取措施积极整改。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已在编制2017年预算时得到纠正和改善,并加强了预算支出管理,在规范使用资金的同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财政结余资金、利息收入均已按审计决定要求上缴财政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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