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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审计局对宁波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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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浙江省审计厅关于授权台州市审计局对宁波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浙审社〔2017〕115号),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9月12日起,对你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2012年至2017年8月底,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并延伸审计相关单位和个人。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审计所需的各种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附件:1.需向审计组提供的资料清单 2.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3.审计纪律八项规定 4.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征询表 台州市审计局 2017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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